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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辦申請
本專題中心所承接的調查委託案,以中央研究院專任研究人員擔任計畫主持人的調查計畫(以下簡稱院內調查計畫)優先。惟在不影響院內調查計畫執行的情況下,可接受學術界的委託申請。對所承接之調查委託案,以本專題中心與委託單位雙方共同分工的方式進行。
一、調查計畫承接原則
以承接學術性調查計畫為原則,且以院內計畫為優先考量,次為院外計畫。
二、調查執行方式
本專題中心協助辦理之調查方法包括面訪調查、電話調查、網路調查、郵寄問卷和焦點團體討論會。面訪、電話調查申請及審核作業方式請詳以下三至五項,其他調查申請請逕洽本專題中心調查訪問組業務主管。
三、調查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調查計畫參與人員在研究設計、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及研究成果發表上,均應恪守雙方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之研究倫理範圍;且雙方參與調查計畫之所有人員,均應於「調查研究計畫委託契約書」簽訂之前,即取得研究倫理委員會相關教育訓練的有效證明文件。
(一)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為學術研究機構專任研究人員或大專院校專任教師,並在該研究計畫中擔任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計畫參與人員。
(二)申請時程
1. 院內調查計畫可採預約方式申請(若有預試調查,下列時程以預試調查執行期計算;無預試調查則以正式調查執行期計算)
(1)面訪調查:最晚須於調查執行七個月前完成申請。
(2)電話調查:最晚須於調查執行五個月前完成申請。
2.在前述已預約時段外,若尚有空檔可執行調查,將於本專題中心網頁公告供院內、外調查計畫申請,有意委託者須於公告所定之期限內完成申請。
(1)面訪調查:於空檔月份八個月前公告。
(2)電話調查:於空檔月份六個月前公告。
(三)申請程序
1.提出委託協辦申請前,請先詳閱「調查計畫分工表」(面訪調查、電話調查、網路調查)及「調查研究計畫委託契約書」。
2.有意委託調查計畫者,可逕與本專題中心調查訪問組業務主管接洽。
3.申請人須檢具下列文件各乙份,送交本專題中心:
- 委託調查業務申請表
- 計畫中英文摘要、計畫大綱(含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
例如:科技部計畫書之相關內容 - 申請人在該計畫所擔任職務之證明文件
例如:科技部補助調查經費之核定清單 - 調查經費來源之說明文件
例如:科技部補助調查經費之核定清單 - 個人資料保護計畫(面訪調查必要、電訪視情況提供)
可參考「計畫小組個資防護建議要點」
4.除檢具上述資料外,若調查計畫依中央研究院或科技部規定須送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需另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相關規定請至以下網站進行查閱: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
https://hs.irb.sinica.edu.tw/ - 行政院科技部
https://www.most.gov.tw/hum/ch/list?menu_id=6a2d076c-3433-4a1b-b500-f57633c6f554
5.為爭取時效,申請人可先將申請表以電子檔E-mail給本專題中心;其後,再補寄計畫主持人親筆簽名之書面申請表。
四、審核作業
(一)以預約方式申請的調查計畫,本專題中心將採隨到隨審的方式進行審核,並於收件後10個工作天內回覆審核結果。
(二)於公告期間完成申請的院內外調查計畫,在申請日期截止後,本專題中心將一併審核,並於申請日期截止日後15個工作天內回覆審核結果。
(三)本專題中心於審核時所考量的因素包括:調查所需時程、本專題中心的人力情況、計畫能提供的資源與配合人力、過去委託調查的協辦情況、是否同意將調查資料交由「學術調查研究資料庫」釋出、計畫經費報支項目及時程等。
(四)本專題中心承接計畫之所需經費,包含執行調查所需經費及委辦服務費,調查所需經費因計畫需求而異,將於雙方洽詢時提供經費估算項目。
五、委託簽約
經前述審核程序決定承接的調查委託案,將由本專題中心調查訪問組業務主管聯絡計畫主持人及本專題中心相關人員召開會議,以討論協辦細節,並確認「調查研究計畫委託契約書」內容。本專題中心及委託單位在簽訂「調查研究計畫委託契約書」後,雙方均須依契約書之協議內容執行調查相關事宜。
如果對於前述申請審核作業有任何問題,請跟我們聯絡。
聯絡人員:
- 面訪調查之委託諮詢:面訪業務經理 張盟佩
02-27871830 或 Email: - 電話調查與網路調查之委託諮詢:電訪業務經理 蘇芳于
02-27871836 或 Email: